顺德大良:聋哑夫妻闹离婚累坏法官
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面对的是“有理说不清”的聋哑夫妇。近日,顺德市大良法庭的办案多年的法官们就遇到了一宗“最棘手的离婚案件”,一对聋哑夫妇在法庭上打起了离婚官司。
聋哑夫妻闹离婚
家住顺德大良的洪某今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妻子冯某解除婚姻关系,并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
洪某称,他与冯某1999年2月登记结婚,1999年9月生下女儿后,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加之均为聋哑人,婚后难以进一步沟通,双方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闹,居委会曾多次调解都没成功,冯某在女儿出生后不久即带其离家,两人已分居两年多时间。
开庭后,洪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女儿由冯某抚养,自己无须支付抚养费。
审判长梁社明说,95%的离婚案法院都是启动简易程序由一个法官独立审判。但面对两位聋哑的当事人,为确保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大良法庭“兴师动众”,决定由三名主办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一句话传6个来回
开庭前,法官们询问洪某夫妇是否需要委托手语翻译时,两人都断然拒绝了。原来洪某没有学过正规的手语,根本不能正确理解手语的意思,而且文化程度较低,也不能进行笔谈。
这可怎么办?最后洪某请求让自己的母亲转达他的意思,而会手语的冯某也请来了自己的姐姐助阵。双方又各自聘请了自己的委托代理人。
开庭时,洪某夫妇的家人全部出动,有10多人参加旁听。法官每问一句话,都要经过委托人、洪某夫妇的亲人才能传达到洪某夫妇本人,而再由洪某夫妇本人、其亲人、委托人再传回给法官,反反复复6个来回才问清一个问题,法官们每问完一句话通常要耐心地等上10来分钟才有回音。
梁庭长说,正常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财产争议和第三者,一般1个小时就可以解决了,这宗简单的离婚案却足足审理了3个多小时。
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
洪某夫妇对离婚无异议,但女儿的抚养问题引起了争议。洪某请求女儿由冯某抚养,自己无须支付抚养费。而冯某则坚持要求洪某支付抚养费。
法官们利用休庭时了解到,洪某一直依靠母亲,无工作无经济来源,而冯某则在一家工厂上班,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双方离婚后生活问题着想,在法庭充分调解下,洪某夫妇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冯某抚养,洪某无须支付抚养费。
对于这起特殊的离婚案,梁庭长说,聋哑残疾人是困难群体,法庭担心他们生理上的障碍影响他们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顺德法院给予了格外的重视和充分的投入。他说,当残疾人陷入法律纠纷的时候,法院要充分保证残疾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记者林燕)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 20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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