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8年10月13日 B2版

货车挡板甩下 小童头部骨折

事发三水西南张边路,目前伤者仍有生命危险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报道:2岁的小林海昨日躺在三水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头部多处骨折。在前天晚上7时许,他在西南张边路和其他孩子玩耍时,头部被一辆小货车的后挡板甩到。

  昨天上午9时,记者来到三水人民医院脑科病房见到,受伤的小孩静静躺在病床上打点滴,旁边的父母则焦急万分。据孩子的父亲牟云飞介绍,小孩前晚7时左右在张边路一个小卖部前,与一群孩子在一辆小货车旁玩耍,被货车后面的挡板甩到头部受伤倒地。报警后,张边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处理。

  据骨科内一名医生介绍,小孩伤情严重,头部左侧枕骨、右侧内骨和顶骨、颅中窝等多处骨折,仍有生命危险。

  为了给小孩治病,父亲牟云飞已经自己支付了1000多元。他表示,自己做泥水工,收入低,目前已经没钱再给孩子治疗了,而他去找小货车司机要赔偿时,对方称自己无责。“小货车停车的地方是公共场所,也要保证自己的车不伤害别人,现在我的孩子受伤了,他怎能说没有责任呢?”牟云飞气愤地说。

  记者多方努力,却无法联系上车主。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了解到,孩子的亲属和司机在张边派出所协助调查,结果是车主无责。

  昨天下午4时,记者致电张边派出所,一名该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该事的经过是,前晚8时许,小货车车主将车停在路面上,没有出现违规,后来小孩爬上去玩自己就受伤了。而到当晚11时,车主去取车,就被孩子的亲属要求“不许开走”,而整个过程中车主并无过错。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小孩亲属想要获得赔偿,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途径。

  针对此案,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认为,孩子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的责任,这是造成2岁小孩受伤的主要原因;而小货车停放虽然没问题,但车后的挡板存在安全隐患,因而其司机该负一部分的、次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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