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5月10日2013年3月31日下午,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研讨会。研讨会由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光辉主持,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就“婚姻家庭案件中电子数据证据的运用”作了主题发言。 游律师首先介绍了婚姻家庭案件实践中电子数据证据常见的形式,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QQ、MSN和微信等电子聊天记录。以网站主页、微博及其私信等网页内容为例,分析了以数据形式表现的多媒体文件和程序文件、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不同的特点。游律师指出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根据电子数据的特性,审查其是否具有原始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按照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要求分别采取公证保全、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申请法庭提取核对等方式取证。随后,与会律师就办理案件中遇到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审查、法院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不仅增加了两个委员会的律师在业务上的交流,而且提升了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电子数据证据业务能力,有利于律师开拓传统案件中的电子数据前沿法律业务。与会律师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并期望今后能更多地举办相关的业务研讨会。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光辉(左),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右)
“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研讨会参会律师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