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家庭暴力
《江门日报》2004-12-13日 A11 【锦江视点】
(本报记者 胡美英 王鼎强)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记者近日从恩平市妇联了解到,来上访的个案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了30%,其中九成施暴者是男性,被施暴者多是无业妇女或农村妇女,究其原因多与生育问题、性问题、感情问题有关。家庭暴力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这种现象值得关注和深思。同时,引起家庭暴力的原因更是不容忽视,而以下3个个案里的情况正是引发家庭暴力比较特殊的情况。
个案一:荒唐家公糊涂老公
阿梅,27岁,无业。结婚初期,阿梅和丈夫感情很好。虽然阿梅没有职业,但丈夫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发了工资都会主动交给阿梅保管,公公婆婆也对贤淑勤快的儿媳感到很满意。
可惜好景不长,结婚3年了,阿梅的肚子依然扁扁的,没有一点“消息”。阿梅丈夫是家里的独子,盼孙心切的公婆开始对儿媳不满了。婆婆不时冷言冷语:“中看不中用,别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吧!”公公一天到晚黑着脸,不理睬阿梅。阿梅对此也很着急,就叫上丈夫一起去江门某医院检查,结果是阿梅正常,不能生育的是男方。阿梅丈夫不相信自己这么棒的身体不能生育,又到广州的几家大医院检查,结果仍是一样。阿梅丈夫深受打击,感到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阿梅也很失望,但她还是安慰丈夫,只要夫妻感情好,有没有小孩无所谓,或者领养个孩子也可以。公公婆婆知道问题出在自己儿子身上,对儿媳的态度马上变了。
一天,家公从外面刚回来就神神秘秘地把阿梅丈夫叫进房间里,嘀咕一阵子后,又叫阿梅也进去。进了房间的阿梅看到丈夫脸色铁青,家公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家公先是说了一堆不着边际的话,然后竟提出了一个荒谬的要求:由他出钱请他一个朋友和阿梅同居怀孕。阿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以为丈夫会大声反对,谁料他竟沉默不语。家公先是好言相劝,见阿梅死活不肯,拂袖而去。从此以后,深感自己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的丈夫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想用赌博来麻醉自己。输了钱就伸手向阿梅要,阿梅不给,他竟动手打阿梅。一开始,阿梅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就忍了,不料这助长了丈夫的气焰,他在外边稍有不顺心,回来便打骂阿梅。阿梅终于无法忍受,于去年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丈夫死活不同意,阿梅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丈夫虐待自己,法院不准许他们离婚。饱受家庭暴力折磨的阿梅不知自己的出路在何方。
个案二:重视儿女冷落老公
阿秀和阿津是经自由恋爱于1999年结婚的,婚后阿秀对丈夫非常体贴,夫妻感情很好,虽然生活在农村,但两人感觉很幸福。
可惜好日子不长。1年后,阿秀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由于没有长辈帮忙照顾,阿秀就把整个心扑在了女儿身上,对丈夫的关心自然少了。开始丈夫见她这样爱孩子,很是高兴,但时间一长,就受不了妻子的冷落了。吃饭时,阿秀忙着喂女儿,哄女儿;空闲时,阿秀忙着教女儿说话唱歌;到了晚上,阿秀哄女儿睡觉后往往就累得睁不开眼了。阿津感到自己像个被妻子遗忘的局外人,想跟阿秀说句话,她都心不在焉;想要过夫妻生活,她不是说累就是说没兴趣。阿津心中的不满与日俱增。
去年的一天,阿秀在邻居门口陪女儿玩,阿津叫她帮忙回家取点东西出来,满眼都是女儿的阿秀叫他自己去取。阿津见在邻居面前叫不动自己的老婆,感到很没面子,就和阿秀吵了起来,早就窝了一肚子火的阿津打了阿秀两个耳光。4岁的女儿吓得哇哇大哭起来,阿津正没好气,竟打起女儿来。阿秀心疼极了,边护女儿边骂丈夫,还咬了他的手一口。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阿津感到下不了台,扬手又给了阿秀一个耳光,正好打在阿秀右耳上,阿秀只听见“嗡”的一声,顿时晕死过去。
阿秀醒来时感到头疼得像要裂开,右耳不但疼,听东西也不清楚了。阿津还不解气,叫来阿秀的母亲,要她带走自己的女儿,他要离婚。丈夫这一巴掌也伤透了阿秀的心,这个家她也不想呆了,但她要求丈夫治好自己的耳朵才肯离婚。阿津不肯为阿秀医治,阿秀就求助于当地妇联。在妇联大姐的帮助教育下,阿津带阿秀去看了两次医生,共花去医药费800元,医生说已好得差不多了,再看一次就好了,可第三次阿津怎么也不愿出钱了。
个案三:妻子无知丈夫出轨
40岁的阿花于10多年前自称仙姑附体,开始装神弄鬼做起了神婆。她的丈夫经营一个果场,对妻子的所作所为十分不满,曾多次劝她不要操此行当,但每次她都百般辩解,甚至要死要活。丈夫拿她没办法,又不耻她的所为,就干脆搬到果场里去住,任由她装神弄鬼。
2001年的一天,阿花到果场去找丈夫,发现丈夫竟然和其嫂有奸情,当场大哭大骂起来,还告诉了所有亲友,要他们“讨伐”丈夫。此事在当地轰动一时,丈夫一家颜面全无,阿花还自鸣得意,以为抓住了丈夫的把柄。此事过后,丈夫对阿花可谓深恶痛绝,她一唠叨数落,丈夫便非打即骂,还不准她再到果场去。
去年5月的一天,阿花听说丈夫在果场养了个情妇已有4年了,现在还怀孕了。阿花想,养情妇还可以忍受,但野种万万生不得,不然自己一双儿女的家产不是要让外人分薄了吗?她马上赶往果场,果然见到一个怀孕的年轻女子,于是不由分说就拉扯叫骂起来。闻讯赶来的丈夫狠狠地揍了她一顿,把她的手腕都扭断了。这次,丈夫是铁了心要与她离婚。阿花又找亲友诉苦,却没有人再同情她。阿花絮絮叨叨地告诉妇联的同志,她和丈夫结婚21年,分居10年,其间她跳河2次,上吊1次,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但她不想离婚,她不能便宜了丈夫和那女人。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关于如何应对家庭暴力,恩平市妇联有关人士认为,首先,要加强男女平等国策和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妇女在社会、家庭的地位与男性平等,让大家知道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次,争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力度;同时,鼓励妇女敢于向家庭暴力行为作斗争,在遇到家庭暴力时,要向公安机关110求救,或到当地的调解会、派出所、妇联等单位反映或报案,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处罚;此外,教育妇女要经济独立,不要依赖任何人,要懂得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恩平市某律师事务所郑律师也表示,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诉诸法律。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把家庭暴力定性为违法行为,并赋予了受虐妇女以离婚的权利和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暴力发生,要注意收集证据,受害妇女应尽快就近到司法医学鉴定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
相关链接:关于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缝妻会阴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受暴者向谁求助﹖
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朋戚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可以向妇联和村(居)妇代会、单位的妇委会、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110”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施暴者该负什么责任﹖
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据《广东婚姻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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